批改草案一审稿第一条第四款,国务院食物平安监视办理部分会同国务院相关部分制定沉点液态食物目次和沉点液态食物道散拆运输的具体办理。社会提出,沉点液态食物目次应动态调整。对此,批改草案二审稿将相关点窜为“沉点液态食物目次由国务院食物平安监视办理部分会同国务院相关部分制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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